【競爭多面睇】 撤收費限制 商戶自由定價 市民「格價」精明消費

特約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5 10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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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競爭才有進步是老生常談,也是自由市場的理想情況。但過去不少行業協會設有限制會員作價格競爭的規條,令部分行業出現劃一收費或指定佣金比率;而在商品銷售上,亦有供應商以不同手法,操控零售商的售價。隨着《競爭條例》6年前實施,情況才有所改變,多個行業協會先後取消收費指引,零售商亦普遍可自行定價。除消費者受惠外,也有助推動商戶良性競爭,達至多方共贏。

市民有意置業,多會尋求地產代理(俗稱經紀)協助。以往不少經紀會參照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提供的建議,向樓宇買賣雙方各收取樓價1%的佣金,令置業者欠缺選擇。

置業人士現時可自行與地產代理商討佣金。

取消收費指引 增加選擇機會

競爭事務委會員於《競爭條例》生效前,審視多個行業協會及專業機構的公開做法,並向有違反競爭法風險的機構表達關注。經競委會接觸後,不少機構均修改了做法,當中包括香港貨櫃車主聯會取消收費表、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取消代理佣金建議,以及香港保險業聯會取消無索償折扣表等。 

現時市民無論是置業,抑或租用貨櫃車等,均可藉由資料搜集,比較不同公司的收費及服務項目,作出合適的選擇。在買樓方面,置業人士也可自行就佣金安排與地產代理商討,藉此亦能提升物業代理的服務水平。

根據服務質素 自行商討佣金

在條例實施後買樓結緍的林先生憶述,他2016年以約355萬元在沙田置業,並向地產代理支付約1.5萬元佣金,即樓價約0.4%,較1%佣金節省逾2萬元。他認為取消建議佣金對有意置業者及業界均有好處,「既可以慳錢幫補樓價,而代理為爭取更多佣金,提供服務時自然會更落力,有利業界良性競爭。」

另一方面,對很多精明消費者而言,購物前四出「格價」是指定動作,但原來操控轉售價格在過去亦時有發生,即供應商試圖訂立零售商銷售產品時的價格,或設立最低轉售價。供應商可能以威脅、處罰或暫停供貨等手法,令零售商就範。在某些情況下,供應商可能是受到某零售/分銷商的壓力而操控轉售價,以限制零售層面上的競爭。換言之,以往市民到不同商店也只能以同一價格購入產品,未能享有競爭帶來的好處。

零售店舖現時普遍可自行訂定商品的實際售價。

不受價格限制 盡享購物優惠

隨着《競爭條例》正式生效,據當時傳媒報導,本港多間連鎖波鞋及電器店均推出不同優惠,產品價錢不再劃一,吸引不少市民購物。時至今日,供應商大多只會提供「建議零售價」,讓零售店舖可自行訂定商品的實際售價。
 
近期受消費券效應影響,不少電器及運動店舖經常人頭湧湧,當中亦有很多市民四出「格價」,務求找出最抵店舖購買心頭好。如近日於將軍澳一個商場所見,同款波鞋於3家店分別以$783、$799及$1,007發售。電器亦有類似情況,一款蒸焗爐在三間電器舖分別標價為$5,870、$5,520及$5,180,在另一間網店更只售$4,840,價錢差異逾千元。

雖然現時情況較條例生效前有所改善,但競委會提醒商戶保持警惕,如某供應商在其「建議」轉售價格未被遵守時進行報復或威脅進行報復,該價格並非真正的建議價格,而是操控轉售價格的一種,相關做法有可能違反條例。

(資料由競委會提供)